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婴儿奶粉标准由推荐改为“强制” 公开征求意见
发表于: 2009-11-2 来源: 中国婴童网
   日前,卫生部办公厅对外发布了“关于公开征求乳品安全标准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函”,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乳品安全标准意见。截止时间是2009年11月22日。

   与原来的乳品标准相比,新标准充分考虑了食品安全问题。对于《婴幼儿配方粉企业良好生产规范》由推荐性标准改为强制性标准。要求对采购的原料必要时应进行定期现场评审或对流程进行监控。新标准还规定: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,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,都有相应的记录。同时要求企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。“也就是说,生产的每袋奶粉,要保证从销售—运输—出厂—生产—原料—农户—奶牛的每一个环节,都有记录并能一一查证。”我省某乳品企业负责人表示,这将有利于保证乳制品质量,出现问题一查到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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