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质期限:
1、 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3个月;
2、 非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1个月;
3、 以出售皮鞋的发票日期起计算;
二、包退;
1、 凡在第一个月内出现断底、断跟、断面、断帮脚质量问题之一者。
2、 凡属包换的质量问题而因故无法调换者。
3、 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,可酌情按原售价每日0、5%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。
4、 凡未经穿过新鞋不成双、鞋子大小或鞋内出现钉头之一者。
三、包换
1、 凡在第一周内胶粘皮鞋发生开胶(帮底结合处脱落或弹开长度2CM、深度0、5CM以上者),皮鞋面子严重掉浆、泛硝、夹里严重脱色之一者。第一周外胶粘皮鞋发生开胶。
2、 饰花、饰钻、饰带等饰品脱落、均属修理范围,不属退换范围。
附注:
1、凡是等外品、处理品或消费者保养及穿着不当,(如雨天穿着、水洗、碰酸、碱、油、触硬物等)非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均不属“三包”范围。
3、 三包凭证为商店销售发票或购货凭证。
4、 内里掉色不属退换范围。
以上为常规处理规定,供消费者参考!